为加强我院毕业实践教学工作的管理,确保毕业实践教学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南阳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南理工字〔2017〕59号)、《南阳理工学院实习(实训)教学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12〕131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逐步建立以社会实际需求为导向的教育教学体系与运行机制,不断改进和提高毕业实践教学质量,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针对我院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宗教工作重要论述,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教学环节的实施,成立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毕业实践教学指导小组。
组 长:谭 征
副组长:田光辉 张 辉
成 员:赵敬辛王军校 王爱风 李 夺 王巍 李东来
杨 帆 贺一明 牛 烨 李 欣
建筑学、城乡规划、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环境设计教研室在学院领导、教务办、院党政办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生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成果验收、考核和资料收集工作。
三、选拔校内外指导教师,明确指导职责
毕业设计和实习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较丰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初级职称人员不能单独指导,配备讲师以上的教师指导工作。每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10人,指导教师的职责如下:
1、根据毕业实践教学要求提出毕业设计内容,说明题目来源、目的、要求、主要内容、进行方式、工作量大小、现有技术条件等,供学院审查和学生选择。题目确定后,及时拟好任务书,做好资料收集和设计条件准备工作。
2、指导学生做好开题报告,审定学生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并做好进度记录。
3、引导学生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分析解决设计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并及时协调。对学生的指导时间为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1-2学时,对多人承担的项目,既要让学生参与总体方案论证,又要有明确分工。
4、督促学生按时完成文献综述,并做好评阅工作,参加学生毕业设计答辩和评定成绩工作。
5、指导学生实习和设计并完成考核工作。
校外指导教师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的技术人员担任,依托实际项目,课题深度不低于在校毕业设计深度,完成工作量不少于在校毕业设计课题的工作量,经过我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认真审查,选拔指导教师如下:
校内指导教师:
建筑学专业:赵敬辛 谭 征 蔡家伟 牛 烨 王爱风 郭立苹
张振飞 王 川
城乡规划专业:范玉龙王 丹 李 夺 赵天英 刘惠玲 王婷婷
季海迪 余淑君 王 飞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李 斌 王 巍 赵 瑞杨燕 贺一明
马兴波、卢钖钖
环境设计专业:周中玉黎鹏展 张 茜 王 忞 马翠霞 杨 帆
吴相凯张 波 王小飞 包金珠 武春焕
四、毕业实践教学共分两个环节
(一)毕业实习
1、毕业实习实习目的、要求与任务
(1)毕业实习是毕业设计前的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巩固、提高和深化所学知识的重要手段,是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进一步整合的强化过程。
(2)通过在专业对口的单位实习和与社会的接触,使学生了解自己以后走上工作岗位的职责,从而能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下一阶段的相关课程和毕业设计课程的学习。
2、毕业实习内容
(1)熟悉规划、建筑工程设计、环境设计全过程的内容、方法和步骤;
(2)了解规划、建筑、历史建筑保护、环境设计中的关系及其内容与设计深度;
(3)提高应用有关规划、建筑、历史建筑保护、环境设计图集的能力(如国家标准图集、省市标准图集);
(4)掌握相关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应用;
(5)了解建筑工程设计、环境设计的技术经济要求;
(6)了解国家对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
(7)全面了解设计单位的管理方法与管理程序;
(8)熟练掌握计算机绘图技术。
3、全体学生应按《2022届建筑学院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实施方案》所规定的要求完成毕业实习,并准备成果验收和毕业设计选题。时间节点如下:
(1)2021年8月9号--11月26日(共16周),完成顶岗实习;
(2)2021-2022学年第1学第十四周—第十七周(11月29日--12月24日),完成毕业实习;
(3)2022年1月2日,进行实习成果考核。
(4)2022年1月3日-6日,布置毕业设计选题,开始毕业设计。
4、毕业实习成果要求:
(1)实习周记:每周写一份实习小结;
(2)实习总结报告:实习结束有一份实习总结报告,要求5000字以上,图文并茂,统一用A4纸打印;
(3)有接收单位的实习鉴定表,对学生在实习期间进行评价,设计部门的指导教师评语;
(4)在实习期间必须完成或参与一套具有一定难度的本专业的设计,装订成A3图册。
(5)以上材料(实习单位鉴定表(必须有指导教师的签名和单位公章)、实习报告和实习周记,参与项目的图纸等,学生应按照要求及时上交,指导老师应及时完成成绩登录。
5、实习组织与考核
(1)我院毕业实习的形式为分散实习与集中实习相结合,原则上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联系不了的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实习所在建筑设计院应具有国家乙级以上建筑设计资质。
(2)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由毕业设计老师担任。
(3)实习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平时占10%,实习周记和实习报告占30%,单位实习鉴定占20%,实习成果占40%。
(4)实习总时间未达到实习计划要求或无故不上交实习鉴定、实习报告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实习期间每周和指导老师联系1-2次,记为平时成绩,不按时和老师联系者取消实习成绩。
(6)有严重违反设计院纪律及违反社会治安现象者一律以不及格论处。
(7)签订安全协议,统一为学生购置保险。
(二)毕业设计
1、毕业设计选题
实习成果合格的学生进入毕业设计选题阶段,可以选择校内和校外两种方式进行毕业设计,要求如下:
(1)校内毕业设计
1)2021年11月26日前指导教师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申报题目、教研室组织题目论证;本次毕业设计的题目类型包括:联合毕业设计、乡村振兴、古宛城保护研究等几个方面。
2)学生与指导老师沟通,教师指导学生选题,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组织学生开题,填写开题报告,在学校按照任务书要求进行毕业设计工作。
3)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规定,严格请假制度,累计离校时间超过2周的同学不得参加毕业设计成果审核及答辩。
(2)校外毕业设计
校外毕业设计是指已经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确定就业在此处工作的同学,需签订就业协议和校外毕业设计审批表。校外指导教师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及二级注册建筑师,或同等级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设计题目应依托实际项目,深度不低于在校毕业设计深度,住宅建筑不小于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不小于6000平方米,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规模不小于10公顷。
1)校外选题需经校内指导老师审核。
2)按照中期答辩的时间安排,返校参加学院组织的中期答辩。
3)答辩通过后,与校外指导老师沟通,编写任务书,并留学院备案,题目一经选定,不得中途更改,否则不得参加毕业设计成果审核及答辩。
4)必须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听从校外指导老师的安排,按照学校的毕业设计安排,按时提交成果参加初期、中期检查及成果审核。
5)2022年5月1日前,返校整理毕业设计成果,参加成果审核及答辩。
2、毕业设计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共12周,分为以下6个环节:
1)毕业设计开题阶段:第1-2周,学生理解任务要求、查阅资料,调查研究,完成开题报告、调研报告;
2)毕业设计构思阶段:第3-4周,学生理解任务要求、捕捉灵感,概念创意,构思方案,绘制构思草图;
3)毕业设计方案比较阶段:第5-6周,整理素材,交流讨论,对比分析、比较遴选设计方案,绘制第一次草图;校外毕业设计中期检查;
4)第6-7周,针对每位学生已完成的毕业设计内容,参加学院组织的中期答辩。
5)毕业设计深入设计阶段:第7-8周,取舍构思草案,推敲、改进、定稿方案,深入设计,绘制第二次草图,撰写设计说明;
6)毕业设计正图绘制阶段:第9-11周,完善方案,推敲细部、确定尺寸。按要求绘制包括表现图在内的所有图纸的正式图,并利用计算机进行排版布图,完成全部正式图纸,按毕业设计要求打印输出,装订成册、提交整套设计资料及电子档。
7)毕业设计审查答辩阶段:第12周,学生提交毕业设计成果,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阅,接受毕业答辩审查,不合格者取消答辩资格,通过审查者制作答辩汇报材料进行毕业答辩。
8)根据答辩意见进行修改,一周内上交、归档毕业设计成果。
3、毕业设计成果要求
1)题目申报表、任务书、开题报告。
2)调研报告,结合设计题目广泛调研和实地考察,撰写调研报告,5000字以上,图文并茂。
3)毕业设计成果(A3图册),彩色,不少于35张。
4)缩写稿(A4),10页之内,论文格式,答辩前学校要进行相似度检索,超过30%不允许参加答辩。
5)答辩相关表格。
五、学生的日常管理措施
(一)校内毕业设计管理要求:
1、根据课题要求写出开题报告;
2、查阅规范了解有关设计方法和要求;
3、制订课题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送指导教师审核;
4、按计划认真开展有关设计、计算和研究,收集资料、撰写调研报告;
5、在实践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精心准备,准时参加答辩,虚心接受老师和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
7、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毕业设计期间学生应遵守作息时间,未经批准缺席缺勤,或不听从教师指导,或违规操作,或弄虚作假者,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8、毕业实践期间不得随意脱离岗位。未经指导教师批准不得离开学校。因事或因病,要事先请假出,一定要请假,一天以内由指导教师批准,七天以内应报请院长批准,否则作为旷课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请假时间不得超过本次毕业设计期限的1/4。缺课时间占毕业设计时间1/4以上者 ,取消毕业答辩资格。
9、在此毕业设计检查中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设计阶段。毕业设计图纸、毕业设计文案不合格者尤其是弄虚作假者,取消毕业答辩资格。
(二)校外毕业设计管理要求
1、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离校前必须签订校外实践环节安全协议,登记详细联络方式;
2、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须遵守建筑学院本科毕业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见附件1)。
如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归者,视为放弃正常毕业设计环节,取消毕业答辩资格。
3、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要求,认真完成每阶段任务,按时与指导教师联系,保证毕业设计质量。否则,取消毕业答辩资格。
六、毕业设计考核办法和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1、根据学生在毕业设计中的实际表现及任务完成情况,参加答辩情况等给以综合评定。
2、对毕业设计进行认真总结,在毕业答辩结束一周内完成毕业设计和毕业实习资料归档工作。
附件1:建筑学院本科毕业生校外毕业设计管理规定
附件2:建筑学院毕业生校外毕业设计审批表
附件3:建筑学院本科毕业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指导协议书
附件4:建筑学院毕业生请假审批表
附件5:申请校外做毕业设计安全协议书
建筑学院
2021年11月
附件1
建筑学院
本科毕业生校外毕业设计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在毕业设计期间的管理工作,规范毕业设计、实践教学程序,正确处理毕业设计质量与落实就业单位的关系,结合我院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条例适用于毕业设计期间的建筑学院学生。
二、申请校外毕业设计的人数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0%,必须是已签有三方就业协议或就业合同的学生,且校外指导单位性质与所申请学位相符合。
三、申请校外毕业设计的学生必须已取得除毕业设计以外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
四、由学院与校外指导单位签署指导协议,学生与校外指导单位签定安全协议。
五、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应向指导老师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及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同意后,方可在校外做毕业设计。
六、学生详细填写开题报告,校外指导老师填写毕业设计选题审批表和毕业设计任务书,指导老师审查后,报教研室主任审查,主管教学院长同意批复。
七、要求校外指导单位指定一名导师(具有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设计内容与所申请学位专业一致,设计深度不低于在校毕业设计课题深度,完成设计工作量不少于在校毕业设计课题的工作量。
八、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须在第8(10)学期开学第1周到校报到,提交纸质且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安全协议、指导协议、任务书等,由校内指导老师核实题目及校外指导老师情况。
九、被批准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的学生,须每周向校内指导老师汇报一次毕业设计进度,且及时按学校规定完成必须的网上成果提交。毕业设计结束时,经指导老师审核,如果未达到毕业设计的深度和工作量,不得参加毕业答辩。
十、无正当理由和客观原因,造成本人在外毕业设计和实习终止的、未完成任务,不予参加毕业答辩。
十一、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的学生,所有费用自理。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由学生本人和指导单位负责。
十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学院。
建筑学院
2021年11月
附件3建筑学院本科毕业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指导协议书
毕业生在校外生产单位进行毕业设计,是产、学、研合作的一种良好方式,为学生直接面向社会、接触社会、适应社会提供了机会,既有利于提高学生掌握新科技、新技术的能力,也有利于提高我校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水平,同时也为相关单位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一定的帮助。为加强管理,保证学生在校外毕业设计的质量和效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学生所在学院):
乙方(校外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单位):
丙方 (学生)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相关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及学院毕业设计的有关规定。
2.对乙方指定的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对毕业设计的选题及校外指导教师的指导内容进行审批。
3.指定一名校内指导教师,负责了解毕业设计的进展情况,协助校外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
4.督促检查参加校外毕业设计的学生认真遵守乙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校内指导教师定期与学生联系,检查学生毕业设计的有关情况(如毕业设计进度、遵守规章制度、安全等),并与校外指导教师一起解决毕业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5.与乙方共同负责对丙方在设计期间的思想、安全意识、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6.对乙方反馈的有关学生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提供学生毕业设计的场所,并为学生完成毕业设计所必须的仪器、设备及相关试验(实验)提供方便。
2.指定一名具有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担任毕业设计的指导老师;制定毕业设计的题目和毕业设计任务书,并交甲方审查备案。
3.定期指导学生,向甲方通报学生的工作表现及设计进展情况,以保证学生的毕业设计质量。
4.负责学生在毕业场所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保证学生在毕业设计场所的人身安全。
5.保证学生参加校内教学与指定活动的时间,如有冲突,服从甲方活动安排。
6.与甲方共同负责对丙方在设计期间的思想、安全意识、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7.毕业实习设计结束时,由乙方给出学生的评语及推荐成绩。
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须如实提供校外毕业设计指导单位信息,接受甲方核查;毕业设计(论文)所必须的基本条件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2.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丙方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积极维护个人及学校利益。
3.丙方必须严格遵守乙方的劳动纪律,服从管理,不得从事违规或违纪的活动。若违反纪律,经教育无效,乙方有权将丙方退回甲方,由甲另行安排毕业设计。视情节轻重,甲方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4.对乙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丙方有权与指导老师和学院反映,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丙方不得与乙方管理人员发生冲突,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5.丙方在外期间,有责任、有义务维护个人及学校利益。不得违反《南阳理工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完全由丙方个人承担。
其他说明:
1.丙方在外毕业设计时间安排2022年2月21日——2022年5月1日
2.毕业设计结束后,乙方安排丙方按时返校,准备整理材料和进行毕业答辩等事宜。甲方邀请乙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派指导教师或有关专家参与毕业答辩。
3.本协议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发现存在虚假信息,本协议自行中止,并取消丙方毕业设计答辩资格。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5.其它有关未尽事宜由甲、乙、丙方协商解决。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名称:
甲方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指导老师: 指导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日期 日期: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丙方
学生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