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2020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21-06-16 点击数:

根据《南阳理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评办法(试行)》(南理工字〔2010〕38号)(以下简称〔2010〕38号文)要求,现决定开展2020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1. 承担我院全日制本2020年度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

2. 本次考评为2020年度教师教学质量,参评人员在当时所授课程的教学院(部)进行考评。

二、考评工作小组

组长:谭征

副组长:周中玉、张辉

成员:赵敬辛赵全儒 王军校 王爱风 李夺 王巍 蔡家伟

王川马兴波 范玉龙 张波 任海洋 杨帆 贺一明

三、考评内容及方式

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理论课程教学、实践环节教学、教学改革与研究水平及教学评价等四个方面,具体考评内容、评价指标体系及考评方式详见南理工字﹝2010﹞38号文(见附件2)。

四、考评等级及比例

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25%,良好等级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35%。

五、考核程序

教学质量考评分为个人申报、考评小组初评和学校审核三个阶段进行。

(一)参评教师填写《南阳理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情况自评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报送相应考评小组。

1.专职教师的考评,由教师所在单位进行。校内其他人员(不含仅承担公共选修课的教师)主动联系课程所在单位参加考核。

2.行政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中仅承担公共选修课的兼职教师的考评,由教务处组织考核。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相应材料报送教务处。

3.外聘教师仅考核教学情况,不参与等级评定。

4.参评教师只能在一个教学单位考评。

(二)考评小组根据﹝2010﹞38号文相关要求进行考评,按照等级比例确定参评教师的教学质量考评初评结果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 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初评汇总表》(见附件3),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6月18日前报送教务处专业建设科

建筑学院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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