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建筑学院团委 时间:2025-09-04 点击数: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精准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南阳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南理工字〔2023〕7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建筑学院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光辉

副组长:张 辉  

成  员:李 欣  杨  菲 李明东  田  真  侯  潇  各学业导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2.成立班级评议小组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以学业导师、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班级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且本年度申请参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不作为评议认定小组成员候选人。老生评议小组成员名单组成:一名班级干部+若干普通学生,2025级各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议小组成员组成:2025级学生班主任+若干班级学生代表。

二、认定范围

建筑学院2021、2022、2023、2024、2025级本科在校生。

三、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为三个等级: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

四、认定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集中认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4.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5.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6.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六、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附件1、2、3,同时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通过扫描附件6“南阳理工学院资助在线”二维码登录)提交困难认定申请。学生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2024年已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重新申请。关于2024年9月以后转院系、转专业、转班级、休学、升学、复学的学生,必须由学生本人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提出变更申请,由学院辅导员老师进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予以审核确认;2024年已经完善过个人信息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对发生变更的信息进行更新,特别注意政治面貌等。

2.小组评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核实学生提交的附件1、2、3和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定原则及依据要求,采用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学生的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估,涉及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情况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根据量化评估结果,确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其相应等级,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3.学院审核。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统一确定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困难等级。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存在下列现象之一的学生,不予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学生或监护人未提出或未按规定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

(2)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相关资料不真实的;

(3)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

七、时间安排

1.各班在9月8日前收集好附件1、2、3和相关证明材料,并确定班级评议小组名单,将相关材料及评议小组选举记录(附件4)提交给各年级辅导员,经学院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成立开展工作。

2.各班民主评议小组需在9月11日前由学业导师主持进行民主评议,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量化评估,将家庭经济状况量化评估统计表(附件5)报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9月12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统一确定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困难等级并进行公示。

学校监督电话:

校纪委

刘兴武:62233895,15238115999   ngjw@163.com

张卓娅:62233895,18638987800    ngjw@163.com

学生处:

郭兴华:62076389,13525152998;nylgzizhu@163.com

胡  玲:62073776,13633776888,nylgzizhu@163.com

张启鑫:62073771,15083328060,nylgzizhu@163.com

学院监督电话:

学院党委书记:田光辉  65019566  13837797480;

学院党委副书记:张  辉  62076337  13569218283;

团学办公室主任:李 欣  62076306  15937736039;

25级辅导员:李 欣  62076306  15937736039;

24级辅导员:侯  潇  62076311  15838791666;

23级辅导员:田  真  62076311  18513126106;

22级辅导员:李明东  62076311  17739500081;

21级辅导员:杨  菲  62075307  15290377688;

电子邮箱:ngjianzhuxueyuan@163.com


附件:1.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量化评估参考表

   2.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南阳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4.建筑学院班级评议小组选举记录

   5.建筑学院__________班2025年家庭经济状况量化评估统计表

   6.“南阳理工学院资助在线”二维码



建筑学院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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