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19-2020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21 点击数:

为表彰我院在2019—2020学年涌现出的先进班集体和个人,营造良好的学风、院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南阳理工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19-2020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和《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奖励规定》(南理工字〔2017〕9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现将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2016至2019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评选时间:2019年9月21日——9月29日

三、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光辉  

副组长:张 辉

成   员:李 欣    杨 菲    牛 烨    张 超    田 真    李明东

四、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有较高的道德情操和文明素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参评学年智育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

3.体育测试达标;

4.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班级前30%;

5.除具备以上条件外,2019-2020学年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有较高的道德情操和文明素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参评学年成绩排名在班级10%;

3.体育测试达标;

4.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者必须担任学生会或班级干部满一年以上;

5. 个人智育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列班级前50%以内。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班级一年来团结向上,学习气氛浓厚,班级学生无违纪现象,考级考证人数较多;申请须经班级三分之二以上同学同意。

(四)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集体和个人,成绩突出的,可优先推荐。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要求:

1.学生个人根据评选条件于09月23日下午18:00前写出书面申请交各班班委(学生会申请交主席团);

2.辅导员要求各班班委根据评选条件严格审核后,通过纸质和网络方式在班级公示一天,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年级(班级)的分配名额于09月25日前民主选举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先进班集体由学院评选领导小组确定)。

3.各辅导员于09月26日上午将评选结果汇总后报学院领导小组。

4.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班推荐同学的表现,择优确定初评名单。于09月26日-28日在学院内公示。

六、推荐名额分配:

㈠、建筑学院2019—2020学年“校级”先进名额共80名(其中三好学生48名、优秀学生干部28名、先进班集体4个)。

1.三好学生:每班名额1名,评为先进班级体的班级追加1名,校院两级学生会及其他社团组织名额6名;

2.优秀学生干部:每班名额不足1人(2016级4名;2017级6名;2018级7名;2019级6名;校院两级学生会及其他社团组织名额5名;

3.先进班集体根据申请情况,由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对照条件,结合申请班级的材料情况进行确定。

㈡、建筑学院2019—2020学年“院级”先进名额共80名(其中三好学生48名、优秀学生干部28名、先进班集体4个)。

1.三好学生:每班名额1名,评为先进班级体的班级追加1名,校院两级学生会及其他社团组织名额6名;

2.优秀学生干部:每班名额不足1人(2016级4名;2017级6名;2018级7名;2019级6名;校院两级学生会及其他社团组织名额5名;

3.先进班集体根据申请情况,由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对照条件,结合申请班级的材料情况进行确定。

七、工作要求:

 1.本次评选工作要宣传到位、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宁缺勿滥,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对于评选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和“拉票”行为,评选领导小组将严肃查处。

 3.评选领导小组设立投诉和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同学的民主监督62076337、62076306。


建筑学院      

2020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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