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委领导班子与党支部之间的工作联系,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根据《中共南阳理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做好直属党委(总支)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联系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改进党委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对党支部工作的分类指导,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职责
1.及时、认真贯彻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围绕校党委年度工作目标,指导各联系支部开展工作,努力探索研究抓党建促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
2.深入联系党支部了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情况;应经常与联系党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听取他们对党建工作及部门建设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3.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学习、两学一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4.坚持和联系党支部领导班子谈心,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点评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
5.定期督查所联系支部工作,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党委会报告联系党支部各项工作开展及深入联系点指导、调研、督查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三、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联系师生党支部分工
党委书记田光辉联系教师第二党支部;
党委副书记张辉联系教师第一党支部、第二学生党支部;
院长谭征联系第三学生党支部;
副院长周中玉联系第四学生党支部;
副院长赵敬辛联系第一学生党支部。
建筑学院党委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