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关于推荐评选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作者:建筑学院团委 时间:2024-04-19 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立报国强国大志向,努力成为堪当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大任的栋梁之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教学〔2024〕100号),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建筑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田光辉 谭 征

副组长:张 辉 周中玉 赵敬辛

成 员:李 欣 杨 菲 牛 烨 李明东 田 真 侯 潇 各班级学业导师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三、评选名额

三好学生3名,优秀学生干部1名,先进班集体1个。

四、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异,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情趣高尚,牢固树立认识美的思想,提升发现美的能力,拥有创造美的意识,大力弘扬认同美、践行美的行为;

5.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6.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在满足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政治素养、品行操守、学习成效、服务奉献、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典型性和示范性,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受师生认可和赞誉;

2.勤奋刻苦,矢志奋斗,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学习成绩始终名列前茅,在所学专业领域有建树、有成果,成为学习的先进表率;

3.学以致用、回报社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优异,事迹突出,运用所学知识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4.体魄强健、情趣高尚,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提高审美情趣,躬身劳动实践,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5.探索创新、勇攀高峰,勤于钻研专业知识,善于吸收前沿成果,积极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比赛并取得良好成绩。

学校将从三好学生中择优评选出1—2名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推荐上报。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厚植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公道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

5.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管理规范、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团结友爱、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2.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学习成绩整体位居专业前列;

3.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和社会公益服务等班级活动,在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效,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示范引领效应,班级整体呈现出良好的道德素质;

4.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干净整洁的宿舍卫生环境;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身体素质普遍良好;

6.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集体)申报

符合评选标准的学生个人和班集体可自主申报,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干部推荐表”(见附件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2),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于4月24日中午12:00之前交到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二)资格审查

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于4月24日下午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三)集中评审

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于4月25日上午9:30在7附101室召开评审会议,各位申请人逐一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公示推荐

4月25日下午公示推荐名单。


建筑学院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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